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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卫生学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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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卫生学校


陕西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
西安市示范中等职业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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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重点专业(护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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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所

作者: 小编 浏览:   日期:2021-11-12

卫生所工作职责


       一、接受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和所属疾控部门的业务指导,根据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开展工作。坚持预防为主方针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,严格按章办事。

       二、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。根据市区疾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,对学生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并定期测评。发现疫情立即上报,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转诊;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监督、指导,按要求做好应急处置;配合疾控部门完成传染病流调、排查、隔离、消毒等工作。

       三、负责做好学生常见疾病和一般外伤的初诊、处置工作;配合医院做好新生入学及教职工体格检查工作,及时做好师生体检情况反馈工作。

       四、负责向教职工传达医保相关文件精神;及时与医保办沟通办理慢性病的申请、复审、门诊特检特治医疗及生育保险等费用的报销等工作;按时上报全校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(包括增加、减员以及工资调级等)的社保待遇调整资料。

       五、做好学校卫生档案的分类、统计、整理分析工作。

       六、做好学校各项活动及承办的各类大型考务工作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。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临时性工作。
 

 办公电话:87807393